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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自觉遵守国家关于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的管理规定,依法从事电子公告信息发布行为,
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2、自觉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注重自身的行为准则,遵守行业操作规定,为营造 有利于中国互联网健康发展的环境作出贡献。 3、加强管理,建立确定的电子公告服务类别和栏目、完善的电子公告服务规则、健全的电 子公告服务安全保障措施,并配备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对电子公告服务实 施有效管理。 4、依法对自身网站公开发布、传播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的记录,避免发布违禁 、有害信息。配合政府主管部门查处利用电子公告服务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 5、用户单独承担发布内容的责任。用户对服务的使用必须遵循所有适用于该服务的地方法 律、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标准的规定。用户必须做到: (1)在《云南供水》网的电子公告服务上发布信息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不得制作、 复制、发布、传播以下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c)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g)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i)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在《云南供水》网的网页上发布信息或者利用“在线咨询”电子公告服务时还必须符 合其他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以及国际法的有关规定。 (3)不得利用“在线咨询”电子公告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a)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b)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c) 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 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d)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e)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4)不以任何方式干扰《云南供水》网“在线咨询”电子公告服务。 (5)遵守《云南供水》网站的所有其他规定和程序。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云南供水》网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在使用“在线咨询”电子公告服务时,须遵守《云南供水》的电子公告服务规则,如果违反服务规则,网站有责任立即取消该用户的访问权限,同时保存有关记录,向国家相关机关报告,并且删除含有该内容的地址、目录,严重时要关闭服务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