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城镇供水安全保障与管理培训班上的讲话
云南省建设厅副巡视员 康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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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全省城镇供水安全保障与管理培训班正式开班了。首先,我代表云南省建设厅向参加此次培训的全省各地建设部门的相关人员,各城市供水企业的负责同志表示热烈的欢迎!
此次培训是我厅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最近颁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建设部关于“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省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活动,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
要进一步提高对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城市供水作为重要的基础设施,是城市生产和人民生活不可缺少的基本物质条件,也是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
首先,城市是人口、产量等中心区域,对供水的保障性要求较高,按照有关规定,造成连续停止3万户以上供水24小时以上的,就定为重大事故。
其次,城市供水关系到亿万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水质安全至关重要。建设厅颁布的《城市供水水质标准》,包括了所规定的多项水质指标,是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要求的。因为现代研究发现,人口疾病的80%与水有关。水好人们的身体状况就好,反之则不好。
近一段时间以来,从
虽然事件已经过去了,但经过反思,对提高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它留给人们的经验和教训值得学习和深思。各地在审视城市应急预案时,要着重防范于未然,启动应急机制应付自如,使损失降低到最小。
当前,我省部分城市由于水资源的短缺,水污染现象日趋加剧,再加上大部分城市供水管网管材老化、漏损严重,不仅影响了城市的正常供水,也加大了保证水安全和提高供水水质的难度,因此,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供水企业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主动积极应付队可能造成水源污染以及供水水质恶化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从保障饮水安全、城市公共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树立风险意识,建立和健全城市供水发生紧急情况时迅速有效的应急机制,使城市的环境和安全得到可靠的保障,确保任何情况下城市的安全供水,这是目前我们城市供水行业面临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和责任,也是供水行业乃至政府面临的长期挑战。
二、
水质安全是供水安全的重中之重。要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企业的安全管理。
各地城市供水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各地方的有关法规和标准,加强企业内部的管理,保证取水设施、输水管道、净水厂、泵站及配水管网等各项供水设施的日常安全运行,尽可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城市供水企业要把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提到工作日程,建立供水安全管理和领导监督机构。建立全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实施设备的改造、维护和管理,建立水厂厂区安全防范系统,加强水质监控。
在这里,我要强调一点的是,水质监测网是保障城市安全供水的一支重要力量,目前,我省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方面的工作相对滞后,仅有国家级检测站1个,省级监测站2个,与建设云南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的要求有着较大差距。因此,各地建设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67号令)的要求,尽快建立起具有相应资质的水质监测站,以促进我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络体系的建立,为保障城市供水安全、水质达标,促进我省城市供水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各城市供水企业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员工队伍的建设,建立起完整的职工教育培训体系和培训管理制度,开展多层次、多类型和一岗多位等培训教育。特殊工种和关键岗位员工必须经培训合格并颁发岗位证书方可上岗,新入厂员工,必须经系统培训、实习后,方可上岗。
三、
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在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中,省水协要积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指导帮助供水企业编制“应急预案”,对好的应急预案组织交流,帮助政府主管部门检查验收供水企业的应急预案,汇集行业实践经验为政府部门提供建议,组织行业技术力量进行科研攻关,为相关落后地区培训安全管理人才,普及供水安全知识等。发挥行业协会的更大作用。
四、
对参加此次培训的同志们提点要求。
此次为期2天的培训班的培训内容主要是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净水厂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 城市供水管网管理和改造、供水管网设备的优化选择以及城市供水管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进行专题讲座。在座的同志们都是全省各地城市供水行业的主干力量,能够抽出这2天时间专门坐下来参加培训,学习有关知识,机会很难得。因此,要充分珍惜这个机会,认真学习,争取学有所获,学有成效。在听完讲座后要认真思考研究,把工作经验上升到理论,再用理论指导实践,不断提升业务素养和工作水平。在培训期间,希望同志们正确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按照日程安排,遵守学习纪律,努力学好本次培训的内容。
最后,衷心希望同志们通过培训,在城市供水安全保障的工作中都有所帮助和提高,为今后我省城市供水行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预祝此次培训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