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协会动态 > 正文

省住建厅、省环保厅联合发文要求加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供水系统防控污染工作
2014-07-02 作者:    单位:云南省城镇供水协会     点击: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供水系统防控污染保障饮水安全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4〕217号)的要求,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发文就我省加强防范应对水污染,保障城镇居民用水安全,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环境保护局立即开展组织辖区内各县(市、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取水、原水输送、净水和配水全系统防范水污染专项排查和整治工作,彻底检查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供水设施质量状况,特别是检查管线等埋地设施的完好情况及供水设施的巡检、运行维护、更新改造等制度的建设与落实情况。同时,加强对城镇供水企业自查工作的监督与检查,督导企业及时制定并实施供水全过程安全保障、污染防范和应对方案。

二、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要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督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4〕251号)的要求,严格实施对城镇供水水质检测,要求城镇供水企业落实水质检测能力建设,满足原水、出厂水及管网水日检及月检要求。各级环境保护局要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能力建设,认真做好水质全指标监测。

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将根据各地自检自查情况,对部分州(市)进行重点抽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上一篇:省红十字会、省水协携带移动式水处理设备奔赴鲁甸震区
  • 下一篇:省水协专家到石屏县自来水厂指导工作
  • 打开微信扫一扫 分享至朋友圈
    分享到:

    Copyright @2008 Yunnan Water Supply Association

    版权所有 云南省城镇供水协会

    滇ICP备16005978号
    滇ICP备16005978号-2
    滇公网安备 53010302000255号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626号 联系电话:0871-63139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