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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城市供水水质普查水质取样送检工作完成
2011-08-01 作者:韩淑祥     单位:省水协     点击:

2011年城市供水水质普查工作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卫生厅的领导下,在各地区建设、卫生部门及供水公司的共同努力下,两批共36个水样分别于7月18日、25日送达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昆明监测站。

此次水质普查是为了解当前城市供水水质状况,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管理和卫生监督,保障城市供水安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卫生部决定开展全国城市供水水质普查工作。省住建厅和卫生厅结合云南实际,对我省设市城市和迪庆州香格里拉县、怒江州泸水县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出厂水进行普查。检测内容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表1、表2和表3规定的106项水质指标。其中,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4项微生物指标由各有关公共供水企业报送本次普查水质检测当月出厂水的当次自检结果;游离余氯、总氯、臭氧、二氧化氯、pH、浑浊度6项指标为现场检测指标。

此次水质检测是国家在新水质标准正式实施前的一次检查。为了圆满完成这次水质普查工作,云南省城镇供水协会在省住建厅领导下,了解落实各地水厂情况,最终确定各地、市运营水厂受检数量。在普查开始阶段,积极与各州、市建设局、自来水公司联系水质取样、送样准备,协调文山、个旧两地各一个水厂停产不送检的工作。在水样送检日,积极与水质监测站、各水司送样人员保持联系,了解水样到达时间,安排各水司部分送样人员在昆期间工作、生活。

国家水质监测网昆明监测站为做好此次水质普查工作,认真进行准备。接样人员在水样送检的两日,从早一直工作到晚,除文山供排水总公司一水厂(201107DC02)和个旧市一水厂(110C532501301)的两个水样因停产未送检外,其余要求送检的21家单位的36个水样于7月25日晚上11点前已全部送达水质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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