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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城镇供水协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水质管理工作的建议
2020-02-05       单位:省水协    点击: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入关键时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水质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协会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水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水源地水质预警监测

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原水日检测项目要求加强原水水质检测,增加余氯等疫情防控特征指标的检测,关注微生物指标数值与正常时期是否出现数量级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查明原因、控制风险。

二、强化净水工艺水质控制

浑浊度是微生物的一个指示性指标,尽可能低地控制出厂水浊度,对于饮用水的生物安全将是极大的保障。各供水企业应严格控制混凝剂投加量,加强沉淀水、滤后水、出厂水等工艺环节的水质控制,尽可能把出厂水浊度控制在0.3NTU以内。

三、合理控制消毒剂用量

严格执行消毒剂国家标准,在关注消毒剂的有效浓度,即消毒剂余量(C值)的前提下,一定要保证消毒剂在清水池的有效接触时间大于30分钟(T值)。在保证CT值(消毒剂余量与接触时间的乘积)的基础上,根据管网末稍水余氯情况可适当提高出厂水余氯。

四、加强管网水水质检测

增加管网水、末梢水水质检测点和检测频率,重点监测消毒剂余量和微生物指标,保证水质符合国标要求。

五、做好疫情防控检测记录

各供水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的同时,一定要重视水质检测的记录和数据分析,及时调整药剂投加量,保证供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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