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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县起征县城污水处理费
2013-10-29 作者:荀浪均     单位:永善县供水公司     点击:

2013年9月1日起,永善县开始征收污水处理费。

县城污水处理费根据用户用水量由供水公司代收,居民生活用水按0.6元/立方米征收;工、商业用水按0.8元/立方米征收;特种行业用水(洗浴、足浴、洗车、特种服务业等)按0.9元/立方米征收。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户,每户每月减免3立方米污水处理费。

永善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30亩,设计规模为日处理能力近期1万立方米,远期2万立方米,采用间歇式循环延时曝气活性污泥法生化处理工艺,可集中收集县城5万余人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每年可削减主要污染物COD(化学需氧量)678吨。

县城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对永善县经济可持续发展、构建环境友好型城市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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