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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供水公司获得“2013年云南省园林单位”称号
2013-12-12 作者:蔡 锐     单位:弥勒市供水公司     点击:

2013年12月5日,弥勒供水公司董事长鲁跃军一行四人,参加省城镇供水协会在临沧举行的四届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会上弥勒供水公司获得省住建厅授予的“云南省园林单位”荣誉称号及省城镇供水协会2013年度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弥勒市供水公司开展创建省级园林单位活动以来,在上级部门的高度重视,单位员工广泛参与,通过争创工作,创建出优美的人居环境,经过不懈努力,初步建成了“植物植被多样、景观特征显著,生态环境优良、绿化结构合理、类型层次丰富”的单位绿化体系,为弥勒供水公司的创建省级园林单位带来良好的环境效应。经过省级评审被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予云建城(2013)850号文件批复,授予弥勒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为云南省园林单位的荣誉称号。公司将会以省级园林单位为出发点,加强公司的各项建设,把弥勒供水公司建成弥勒地区环境更加优美的花园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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