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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监测中心顺利完成云南省县级供水单位水质督察任务
2015-07-16 作者:余 梅     单位:昆明水质检测中心     点击:

2013年,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供水水质督察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的要求,要在2015年底前,分三年完成云南省所有县级供水单位的水质督察工作。云南省住建厅高度重视,委托云南省城镇供水协会负责水质督察的组织协调工作,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昆明监测站(水质监测中心)负责水样采集和样品检测工作。自2013年起,昆明监测站和云南省水协密切配合,克服重重困难,历时3年,终于圆满完成了水质督察任务。

本次水质督察涉及云南省107个县城的县级供水单位,每个水厂采集1个出厂水样品,每个出厂水样品进行98个项目检测,每个县城采集2个管网水样品,每个样品进行14个项目的检测。

2013年完成了昭通、大理、开远市的供水水质复检和红河、曲靖、保山、昆明、玉溪5个州(市)的31个县城供水水质督察。2014年完成了玉溪市、楚雄州15个县的供水水质督察。2015年完成了文山、昭通、丽江、普洱、临沧、西双版纳、大理、德宏、怒江、迪庆州、昆明市61个县城的供水水质督察。共采集出厂水样品136件,管网水样品210件样品,共计16268个检测项次。

三年的水质督察工作,点多面广、路途遥远、情况复杂、任务繁重,云南省水协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昆明监测站从仪器检定、项目调试、员工的培训、耗材申购、仪器设备维护、采样器具的准备等方面做了大量认真细致的准备工作,全体人员在完成日常繁重的工作任务的同时,团结协作,不怕困难,连续奋战,终于在今年6月份顺利完成了水质督察采样工作,目前最后一批样品正在紧张地检测中,检测结果将按照国家住建部的要求在9月30日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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