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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顺利通过验收
2015-10-27 作者:李凌勇     单位:玉溪市水利局     点击:

10月10日下午,玉溪市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顺利通过了验收。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及相关专家共同组成玉溪市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专家考核组,于2015年10月9日至10月10日对玉溪市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进行现场考核。考核组听取了玉溪市人民政府作的工作汇报,观看了节水专题片,审查了相关资料和台账,对红塔集团玉溪卷烟厂等8个企业、单位和居民小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就验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后,专家组认为,玉溪市城市节水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基本达到云南省节水型城市考核要求;玉溪市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考核,扣除空项后满分为97分,实得分为88分,考核得分率为90.7%,同意通过验收。

资源性缺水、水质性缺水、工程性缺水并存,是当前玉溪市水资源利用和管理面临的根本问题。随着区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已经成为制约玉溪市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节水惜水、科学用水,成了缓解玉溪水资源供需矛盾的核心举措。玉溪历来高度重视节水工作,始终将之作为生态立市战略的重要内容来抓。早在2008年,玉溪就被列入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市;2014年,玉溪市被授予“第三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称号,并启动了全国海绵城市试点申报工作。玉溪市以加强组织领导为基础、健全规章制度为保障、强化宣传教育为契机、示范单位创建为抓手、节水项目建设为载体,严格按照云南省节水型城市考核办法、云南省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全面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

通过全市人民的不懈努力,玉溪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取得了令人欣慰的成果。截止目前,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取水量为4.65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2.73立方米;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为人均每天124.8升;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为5.5%,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为31.2%;城市污水处理率为91.26%;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为12.97%;节水器具普及率100%;特种行业用水计量收费率10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96.47%、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增长率5.17%、水环境质量达标率100%,均达到了节水型城市考核验收要求。

玉溪市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的顺利验收为玉溪建成国家级节水型城市、迈向节约型社会发展道路奠定了夯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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