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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专管员到楚雄水工工程公司开展税务政策宣传
2022-10-14 作者:何孟颖    单位:楚雄市供排水公司    点击:

近日,楚雄水工工程公司税务专管员普阳礼同志到公司财务部宣传税务政策,并送达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二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楚雄市二分税通[2022]34号)。

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首先,要求我公司对2019年1月1日以来取得的部分专用发票的票物是否相符和业务真实性进行自我核查;其次,要求我公司清查至2022年8月31日止是否有工程已竣工而尚未结转的主营业务收入,未申报增值税销项税的情况提供书面情况。公司财务人员就上述两个情况在会议中作出口头回复,公司业务并未存在上述两种情况。同时积极按照税务局要求作出书面回复。

会议中,税务专管员对企业所得税的征缴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公司财务人员受益匪浅,并对政策不清楚的地方提出了疑问,专管员也认真的作出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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