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水利部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并深入推进常态化、规范化,重拳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而且河湖“清四乱”也是“美丽河湖”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2024年6月,昆明清源公司收到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转发寻甸县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寻甸县2024年第二批河湖遥感图斑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涉及清水海水库河湖遥感图斑疑似问题2个。
在公司的安排部署下,水库管理处积极承担责任,不推脱、不逃避,马上按照《水利部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水河湖〔2024〕36 号)及《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水库“四乱”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的通知》的要求,对水库“清四乱”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进行研究学习,并组织人员对清水海“五库一潭”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现象进行自检自查, 及时查出并整改问题1项。
在此基础上,水库管理处联合寻甸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对清水海水库河湖遥感图斑疑似问题开展现场核实调查,发现清水海水库涉及的2项河湖遥感图斑疑似问题均不属于“四乱”或碍洪问题后,双方立即向寻甸县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回复相关核实情况,逐级申请对疑似问题进行撤号处理。
经多次向相关单位补充资料说明后,2025年3月12日云南省水利厅督察专员严学勇带领特邀专家李春雁到清水海水库就水利部遥感图斑复核工作进行现场指导,昆明市水务局河长处处长陈文鑫、市河湖中心副主任马诗玥、寻甸县水务局、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共同参加复核指导。当天,指导组围绕疑似问题对清水海水库行蓄洪水的空间完整、功能完好以及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工程安全、生态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有效推进清水海水库存在的疑似问题的复核处理工作。
下一步水库管理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妨碍河道行洪、侵占水库库容为重点,常态化排查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问题。同时,继续全力配合各级部门“治四乱”工作向纵深发展,全力开展好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清水海“五库一潭”水安全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