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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城镇供水协会职业道德准则
2021-12-08    作者:省水协     单位:省水协    点击:

第一条  为推动云南供水行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促进云南供水行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云南省供水行业从业人员应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做到依法从业,令行禁止,恪尽职守。

第三条  云南供水行业从业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严格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优质稳定供水,在实现效益的过程中体现自我价值。

第四条  云南供水行业职业道德准则贯穿于供水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水处理、供水设施维护、客户服务等环节。

第五条  云南供水行业从业人员应不断学习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知识,努力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第六条  云南供水行业从业人员应始终以安全优质供水为首要任务,严格控制水质,确保供水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第七条  云南供水行业从业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廉洁奉公,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坚决抵制腐败行为。

第八条  云南供水行业从业人员应始终以用户为中心,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积极解决用户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九条  云南供水行业从业人员应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致力于供水事业的发展。 

第十条  云南供水从业人员应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和社会形象。

第十一条  本职业道德准则经2023年11月15日六届三次理事会表决通过公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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