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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供水行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第一条  为规范云南省供水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提升行业服务质量与社会形象,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推动云南供水事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作为工作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第三条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供水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法律法规,认真执行行业技术规范、单位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令行禁止、依规从业,不违规操作,不触碰纪律红线。

第四条  热爱供水事业、恪守职业操守,廉洁自律;弘扬工匠精神,立足本职、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与专业技能,积极参加培训学习与技术创新,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第五条  把水质安全作为首要责任,严格执行水质检测、监测、管控标准。规范制水、输配、运维全流程操作,确保出厂水、管网水、龙头水达标。强化设施维护、隐患排查、应急处置,防范供水安全事故。

第六条  树立“用户的需求就是命令,保障供水就是使命”的服务理念 ,做到水量足、水质优、水压稳、维修快、计量准、服务好。

第七条  树立“辛苦我一人、清泉送万家”的服务宗旨,加强团队高协效协同,在应急抢修、重大保供、突发事件时,弘扬奉献精神,舍小家顾大家,冲锋在前,保障安全供水。

第八条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钻研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进节能降耗、漏损管控、服务模式创新,推动低碳运行、资源循环利用和智慧水务建设。

第九条  严格执行水厂工艺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精心值守、定时巡检、精准调控、做好设备维护;发现隐患立即上报、及时处置,杜绝带病运行,保障安全优质稳定供水。保持水厂环境整洁,营造绿色文明生产氛围。

第十条  严格执行水质化验检测标准、操作规程、质量控制体系。检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不造假、不瞒报、不篡改。规范管理样品、试剂、数据、档案。

第十一条  管网抢修按照小修不过夜,大修连续作业的原则,做到文明施工,安全规范、快速处置、工完料清、现场整洁。

第十二条  管网维护应做到安全规范、抢修迅速、保质保量、熟悉管网设施,做好管网日常检漏、巡查、故障排除和保养。

第十三条  窗口服务岗位要挂牌上岗、着装规范、仪表端庄、文明用语;落实首问责任制,耐心解答咨询、准确办理业务、规范收取费用、开具票据,做到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不推诿扯皮。

第十四条  按时抄表、精准读数,不估抄、不漏抄、不错抄、不代抄,不徇私舞弊、不纵容窃水、不违规减免、不吃拿卡要。发现异常用水、应主动通知用户。上门服务要举止文明、尊重用户。

第十五条  本职业道德规范经2023年11月15日六届三次理事会表决通过公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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